各研究生班级:
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班级根据奖项的奖励对象、评选条件,认真开展工作。
一、评选对象
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。
二、申请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
三、奖项类别、等级、名额和奖励金额
(一)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: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1名,奖励金额5000元。
(二)台湾学生奖学金: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学金1名,奖励金额7000元;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2名,奖励金额5000元;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1名,奖励金额7000元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
1. 11月23日中午12点前,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初审,上报材料。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汇总表(附件1、2),《申请表》(附件3、4),其中奖学金等级先不填。
申请表可打印,“申请人签名”部分手写。其他详见表后填写说明。
请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,并提供学习成绩单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实践证书等相关材料。电子版发送到seuemxb@163.com,纸质版交至经管楼A109。
本次评审材料需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请务必仔细填写。
2. 11月23日-11月24日,院系审核推荐。
学院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推荐、上报研究生院。
3. 学校组织评选:研究生院汇总材料、组织评选并公示拟推荐结果。
五、其他
1.对于获奖的学生,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,将取消其获奖资格:
(1)有反对“一个中国”的言论或行为;
(2)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参加非法社团组织;
(3)违反校规、校纪。
联系电话:52090716
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附件1: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.xlsx
附件2:2023年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