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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-2013学年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6-19访问量:385

 

太阳集团tyc539后勤管理处
 
东大后管字〔2013〕13号
关于申报2012-2013学年
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的通知
全校各单位:
根据苏财行﹝2004﹞45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12—2013学年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。
二、计发时间
2012年7月—2013年6月(去除寒暑假各1个月,全年按10个月计发)。
三、补贴标准
1、住处→工作地点或乘坐校车地点的距离达到或超过2公里(或自行解决交通工具,每月在九龙湖校区工作10天以上)的教职工,补贴标准80元/人·月。
2、住处→工作地点或乘坐校车地点的距离小于2公里的教职工,补贴标准40元/人·月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13年6月20日8月30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申报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在本单位申请;
2、由各单位据实审核所属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标准;
3、请各单位将汇总的《2012-2013学年教职工市内交通补贴申报表》报人事处审核;
4、后勤管理处在人事处审核的基础上,负责全校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的汇总和公示;
5、公示无异议,学校财务处发放教职工市内上下班交通补贴。
六、几点说明
1、各单位填写纸质《2012-2013学年教职工市内交通补贴申报表》一式两份,并请单位负责人签字、教职工个人签名、加盖单位公章,也请注明单位承办人和联系电话。
2、人事处审核后的纸质《2012-2013学年教职工市内交通补贴申报表》及电子文档,请交送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办公室。
3、教职工出国、病事假等不在岗时间,不享受市内交通补贴。
4、欢迎全体教职工监督。电话:83794264
 
         希望各位老师即日起至8月20日到伍贻胜处申报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市内交通补贴,核对住处并签名。请用2012年起始之后的发票(汽油票、打的及IC卡充值票均可,外地发票不能报销)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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