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南京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 各相关院系: 接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《关于进行南京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宁社科奖字〔2012〕1号),申报时间为:2012年5月10日—6月15日。如有申报,请在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,由学校审核用印后统一办理。 1.评奖范围和对象、成果申报办法见通知(附件)。 2.按规定部属院校人员属于非本市作者,关于非本市作者的成果申报详见通知相关说明。 3.申报材料:①《申报表》一式3 份(其中1份盖院系公章供学校存档);②配套电子文档;③成果原件1份;④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(装订在申请书后面。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,《申报表》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不予认可)。 注:获一、二等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,其余可于2012年11月1日至20日(公休日除外)从申报点领回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。 南京市社科成果评奖办公室(地址:南京市成贤街43号1号楼421室;联系电话: 83614060、83610587) 社科处联系人: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@126.com 附件:1.关于评奖工作的通知.doc 2.评奖申报表.doc 2012年5月23日 |